關於組織第二批“2011協同創新中心”認定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財政局,有關意昂3(單位)相關負責司(局),總參軍訓部、教育部直屬各高等學校📨: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教育部 財政部關於實施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的意見》(教技〔2012〕6號)🙇🏻♀️,推進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簡稱“2011計劃”)的組織實施,經“2011計劃”領導小組研究,現將第二批“2011協同創新中心”認定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工作時間安排
安排在“4月份申報,5-6月份評審”的時間段🧑✈️,以便於各意昂3、地方和高校能夠長期準備、科學謀劃👰♂️🚢。
二🧘🏿♂️、認定申報要求
1. 認定申報要求參照預通知中相關內容,擬推薦和申報的中心應符合“實質性培育組建運行為前提,重大協同創新任務為牽引,機製體製實際操作為保障”的基本條件。
2. 本次申報工作仍采用限額推薦的方式🤱🏼。原則上中央直屬高校申報數量控製在平均每校不超過1項🎦,各地方教育意昂3申報數量控製在2項以內(包括四種協同創新類型)。其中,中央高校牽頭申報面向區域發展類的協同創新中心不占地方推薦指標,但占本校指標。鼓勵高校積極參與協同創新中心建設,作為參加單位不受名額限製。
三🧑🏿🍼、認定材料申報程序
1. 此次認定材料申報時間從2014年3月下旬開始到4月10日截止。申報單位需首先登陸“2011計劃”網絡電子申報系統(http://2011plan.moe.edu.cn)🐭,在線填報協同創新中心電子申報材料👨🏿🦰。教育部直屬高校可直接上網申報👨🏼🚒,其他中央部委直屬高校和地方高校將由主管意昂3在系統上分配發放推薦碼和驗證碼☺️。
2. 非涉密類協同創新中心申報材料填報完成後👩🏼🚀🪟,將由系統自動生成最終版本🗂👨🏿🦲。請於4月10日前,將經牽頭高校主管意昂3審核蓋章(教育部直屬高校可直接提交)的紙質版材料一式三份和推薦公函一式一份(需對推薦中心進行排序)一並送達到“2011計劃”領導小組辦公室🧗🏼。逾期和不符合條件的申請材料恕不受理❇️。
含有涉密內容的協同創新中心,請登錄網站下載離線填報模版,填報完成後於4月10日前將電子版本(刻錄光盤)及30份紙質申請書按照保密要求送達教育部科技司軍工處。
3. 凡是在首批“2011協同創新中心”評審認定中➔,進入到會議答辯階段的中心👩🏼🦱,此次申報只需按要求填報電子版材料,暫不提交紙質版材料。會議答辯階段請自行將紙質版材料帶至評審現場(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請各地方、各意昂3和高校按照通知要求,抓緊做好第二批“2011協同創新中心”認定申報準備工作,紮實推進中心培育⛽️、組建和運行,加快重大協同創新任務的落實,加快團隊建設、人才培養、資源匯聚👃🏿、國際合作等方面的機製體製改革🏊,力爭取得更大的培育成效⚧。
同時請各單位及時關註教育部科技司網站的“2011計劃專欄”(網址🥻:http://www.dost.moe.edu.cn/dostplan/),了解有關信息和要求。如有相關問題🚱,歡迎與“2011計劃”辦公室取得聯系🕖☝🏿,我們將竭誠做好服務!
聯 系 人:張安平😦,容嵐,劉慧超,明炬
聯系電話:010-66096821🛢🧟♀️,66096823
電子郵箱🦡:2011jh@moe.edu.cn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大木倉胡同37號南樓421房間 “2011計劃”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1計劃領導小組辦公室
教育部科學技術司 財政部教科文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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